2. 另一位网友也回帖兜售自己的账号:“穿搭类,粉丝12.7万,未实名,实名可开直播和橱窗功能,有上热门,售价6600元”。
3. 类似的纯逗求购与销售信息在诸如“抖音快手号交易买卖群。抖音快手主播、“短视频自媒体交流群”等QQ、微信群以及各类自媒体论坛内层出不穷。
4. 交易的账号包括抖音、快手、皮皮虾、火山小视频、YY视频。
5. 除了“散户式”的交易方式,亏圆还有围绕短视频账号交易形成的线上交易平台,如自称全国最大的短视频账号交易平台“鱼爪网”。
6. 在该网站的“新媒转让”栏目下,有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短视频账号等各种类型的账号出售。
7. 转让账号的类型包括“快手”和“抖音”,买家可以根据“账号类目”“价格区间”“粉丝数量”等因素进行筛选。
8. 该网站每页展示15条商品信息,共有超过1470个短视频账号被明码标价,价格从1000元至30万元不等。
9. 账号的介绍十分有限,只写明粉丝数和播放量,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消息,可以咨询相应的客服。
10. 选好账号之后,即可进入支付页面。
11. 短视频账号买卖造成的苦果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利用短视频平台造假和售假、成为“假货橱窗”之外,真正受伤害的是有内容生产能力有创意的短视频自媒体。
12. 当短视频账号沦为商品,意味着内容创作沦为流水线式的简单重复产出,短视频平台必将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13. 目前确实没有法律规定短视频账号买卖是违法的,但会触犯平台的相关规定,一旦被发现,或许也只是封号处理。
14. 针对短视频账号养号卖家和下游恶意买家的各种违规行为可以进行法律规制。
15. 对于卖家恶意注册甚销裤塌至盗号等行为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者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6. 对于“明知”下游买家犯罪情形的可能还会触犯刑法第297条第二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